(完结)他说会爱她护她一生 说永不分离 可如今 那些话早被风吹散了
她咬着唇,双手死死按住心口,强忍着喉间的酸涩:"半年后……再谈吧。"
她咬着唇,双手死死按住心口,强忍着喉间的酸涩:"半年后……再谈吧。"
在昏暗的光线下,那信封泛着陈旧的微黄,像一道突兀的伤口,静静地躺在那里。
后一秒,我顺着他肉乎乎的手指头往天上看,再低下头,裤腿边上,空了。
于杰不抽烟,不喝酒,唯一的嗜好,或者说,唯一的执念,就是钓鱼。这并非寻常人眼中陶冶性情的闲适活动,在于杰这里,它更像一种隐秘的仪式,带着某种难以言说的渴求。每逢双休日,他必定雷打不动地骑上那辆略显破旧的自行车,带上渔具,消失在通往郊野的晨雾中。归来时,车把上总
当我连夜收拾东西准备跑路时,他早已备好锁链,从背后拥住我,语气幽怨而危险:「宝宝,说好要永远陪我的,你想逃去哪里?」
偶遇丈夫,和情人一起吃饭,我装没看见,他质问我,为什么不在乎(完)
现在他非要贴着我耳朵说话,说要把这些年我没听清的情话,一句句补回来。
那张来自北大的录取通知书,是坐着一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自行车,一路颠簸着来到我们村的。
我的人生只是一本狗血小说,而我的结局是死在男主最爱我的时候,成为一抹凄美的朱砂痣。
他每月准时打来五十万,我则扮演一只温顺的笼中鸟,随叫随到,专职伺候他高兴。当然,这五十万只是零花。我的衣食住行,一向是刷他的副卡,自己那点工资基本没动过。
“人家一个小伙子,天天给你按摩,陪你复健,晚上连觉都不敢睡熟。”
沈聿脱下西装外套,随意搭在沙发扶手上,松了松领带,瞥了她一眼:“有事?”
1972年6月,炽热的阳光宛如金色的丝线,透过枝叶间那细密的缝隙,斑斑驳驳地洒落在地面上,形成一片片光影交错的图案。裴思远神色坚毅,目光中透着不容动摇的决心,重生之后,摆在眼前的第一桩要紧事,便是要迅速做出改变。他脚步急切,匆匆忙忙地朝着领导办公室奔去,那步伐
演播厅内的冷气开得极为充足,冷飕飕的风在空气中肆意穿梭,可当那几束炽热的聚光灯齐刷刷地打下来时,依旧能烤得人鼻尖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。苏芩玥静静地伫立在后台候场区,她的手心里却是一片湿漉漉且黏腻的感觉。这并非是因为紧张所致,纯粹是那聚光灯烘烤得太过厉害,外加对眼
半年前,我坐在全市最贵的旋转餐厅里,对面是传说中的商业巨子陆玄泽。
许念初,十八线小演员,平生最大胆的事是把影帝顾淮野的名字纹在了腰上。
我觉醒时,正骑在未来毁灭世界的大反派腰上,用皮带勒着他脖子逼他学狗叫。
(接上文,沈煜在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张扬不羁,他曾在情场上三天换一个女友,前文点击头像进入主页合集查看)
我和江一妄在同一家医院出生,时间只差一个小时,隔了一天,相差一岁。
“小蔓,”他叫我的名字,声音有些低沉,“你是不是……有什么心事?”